关于第一餐厅一层、小小餐厅引进合作经营餐饮企业的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2016-08-01 浏览量:为进一步丰富学校的餐饮结构,满足师生和家长对零点、聚会餐饮场所的需求,经后勤管理处批准,餐饮服务中心决定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社会优秀餐饮企业到我校服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经营条件
(一)第一食堂一层
经营面积1000㎡,其中就餐面积650㎡,后厨操作区面积350㎡;办公室4间,库房5间(校内平房),冷库1个;水、电、气按实际发生收取;洗消自理。
(二)小小餐厅
经营面积400㎡,其中就餐面积250㎡,后厨操作区面积150㎡;水、电、气按实际发生收取;洗消自理。
二、经营定位
面向学校师生、学生家长服务,突出服务性和非营利性,为学生、教师提供一个质优价廉的零点桌餐式聚会场所。
三、合同期限:5年
四、资质、资信要求及合作运营方式
(一)资质、资信要求
1.本次引进的合作经营负责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相关资质证明的餐饮企业(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按要求足额交纳风险保证金,以保证餐厅持续正常的经营状态。
(二)合作运营方式
合作方须为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由餐饮服务中心进行监督管理。餐饮企业必须自营,不得转包。
五、引进方式
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采取集中答辩的形式确定入围者,然后根据经营方案和学校餐饮需求确定合作经营者。
六、引进条件
1.符合引入的基本资质要求;
2.严格遵守本公告内要求的引入规定和流程;
3.餐厅的经营毛利符合北京市高校有关要求;
4.服从餐饮中心对合作经营方直接监督管理权,具有较高的食品安全、卫生及服务意识,能够严格遵守学校和餐饮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5.同等条件下,有经营高校餐饮的经验、特色鲜明并评价良好者优先考虑;
七、报名及答辩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文件
报名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企业相关经营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答辩文件
答辩现场需提交服务承诺书、经营策划方案(经营特色、菜品种类、价格及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经营工作所需的后厨设施、设备材料投入计划;从业经历及经营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原件)。
八、引进程序
1.报名及踏勘时间:8月1日— 5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2.资质审查
3.专家评委组评选
4.结果公示
5.上报批准
6.签订合作经营协议
咨询电话: 83952367、83952232
后勤管理处餐饮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