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风味餐饮引进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2016-07-08 浏览量: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丰富餐饮品种,满足师生多元化的就餐需求,经后勤管理处批准,餐饮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引进特色风味餐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引进项目概述
(一)特色餐厅3个(燕泽轩餐厅及两个主题风味餐厅)
1.燕泽轩餐厅
经营定位:零点餐厅
经营面积及管理服务费:位于第三餐厅三层东侧,就餐面积约230㎡,后厨操作间约120㎡;管理服务费10万元/年;水、电、气按实际发生分摊;洗消自理。
2.主题风味餐厅
1)第三餐厅一层侧厅
经营定位:考虑厨房实际条件,本区域定位为烹饪流程简单的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声誉的面食类明档特色风味区。
经营条件及费用:就餐面积约400㎡,明档操作间约40㎡,内设有排烟系统及2台天然气炒灶;售饭区保温台最大用电量:6.6KW(220v),明档操作区用电量:37KW(220v)-64KW(380v);管理服务费(参照同类标准)根据经营方案进一步洽商;水、电、气按实际发生分摊;集中洗消。
2)第三餐厅三层侧厅
经营定位:主题特色鲜明,花样品种丰富。
经营条件及费用:就餐面积397㎡,后厨操作间约70㎡,有排烟系统和燃气灶具,蔬菜加工间45㎡,另配有调料间;管理服务费20万元/年;水、电、气按实际发生分摊;集中洗消。
1.三餐厅二层侧厅(两个档口)
经营定位:特色风味美食
经营条件及费用:就餐大厅约365㎡,包含两个售饭窗口,约16㎡;售饭窗口内最大用电量6.6KW;后厨操作间包含排烟系统和2台天然气炒灶,另提供蔬菜加工场所。档口月流水20万以上管理服务费按流水8%提取,档口月流水20万以下管理服务费按流水的10%提取,水、电、气按实际发生分摊;餐具集中洗消。
2.三餐厅三层正厅
1)经营定位:后厨基础烹调和售卖档口现场操作相结合的特色风味美食。以三个独立后厨为划分依据,整体分为三个风味区域。
2)经营条件及费用
(1)一号风味区域:包含3个售饭窗口,面积28㎡,售饭保温台用电量6.6KW,售饭加工操作区用电量22KW(220V)-38KW(380V);后厨操作间40㎡,有排烟系统和燃气灶,另配有毛菜间、调料间和集中加工区域。
(2)二号风味区域:包含3个售饭窗口,面积23㎡,售饭保温台用电量9.9KW,售饭加工操作区用电量17.6KW(220V)-30KW(380V);后厨操作间面积40㎡,有排烟系统及燃气灶,另配有毛菜间、调料间和集中加工区域。
(3)三号风味区域:包含4个售饭窗口,面积32㎡,售饭保温台用电量13.2KW,售饭加工操作区用电量26.4KW(220V)-45.6KW(380V);后厨操作间40㎡,有排烟系统及燃气灶,另配有毛菜间、集中加工区域和调料间。
(4)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档口月流水20万以上按流水8%提取,档口月流水20万以下按流水的10%提取;水、电、气按实际发生分摊;餐具集中洗消。
3.华侨学院(一个档口)
经营定位:作为学生基本伙食花样及就餐时间的补充
经营条件及费用:包含两个售饭窗口,售饭间面积14.25㎡,配有售饭保温台;后厨操作间21.6㎡,含两个燃气灶;加工间18.27㎡,调料间6㎡。管理服务费3万/年,水、电、气按实际发生收取。
(三)其它项目
1.第三餐厅一层水吧
经营范围:瓶装水、瓶装饮料(不含自制饮料)。
经营条件及费用:经营面积8㎡,管理服务费5万元/年(含电费)。
2.第三餐厅一层煎饼房
经营范围:风味煎饼、特色豆浆、手抓饼、烤冷面。
经营条件及费用:经营面积约12㎡,流水15万以上按流水12%提取,月流水15万以下按流水的15%提取,电费按实际发生提取。
3.第三餐厅二、三层休闲吧
经营范围:休闲饮品、瓶装水
经营条件及费用:经营面积约12㎡,管理服务费6万元/年(含水电费)。
4.第三餐厅二层杭州小笼包
经营范围:正宗杭州小笼包
经营条件及费用:经营面积约12㎡,流水6万以上按流水8%提取,月流水6万以下按流水的10%提取;水、电、气按实际发生分摊。
5.三餐厅三层正厅单一特色风味(涮吧)
经营范围:特色风味、麻辣烫
经营条件及费用:经营面积约20㎡,流水6万以上按流水8%提取,月流水6万以下按流水的10%提取;水、电、气按实际发生分摊。
二、服务定位
根据学校要求,保证安全卫生,为学校师生提供质优价廉特色风味饮食。
三、合同期限:2年
四、资质、资信要求及合作运营方式
(一)资质、资信要求
1.本次引进的合作经营负责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相关资质证明的餐饮企业(企业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个体经营户(出示身份证);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按要求足额交纳风险保证金,以保证餐厅持续正常的经营状态。
(二)合作运营方式
1. 单一特色风味:小笼包、煎饼、水吧等单一风味品种,采取与个体自然人合作的方式,以餐厅班组的形式纳入餐厅直接管理。
2.综合风味档口:合作方须为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由餐饮服务中心指派经理进行监督管理。餐饮企业必须自营,不得转包。
3.合作方的所有办伙原材料均纳入中心采购部集中采购。
4.除具有专门点餐吧台的区域外,一律禁止收取现金。
五、引进方式
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采取集中答辩的形式确定入围者,然后根据经营特色和学校餐饮需求确定合作经营者。
六、引进条件
1.符合引入的基本资质要求;
2.严格遵守本公告内要求的引入规定和流程;
3.所有原材料必须由餐饮中心统一采购,经营毛利符合北京市高校有关要求;
4.服从餐饮中心对合作经营方直接监督管理权,具有较高的食品安全、卫生及服务意识,能够严格遵守学校和餐饮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5.同等条件下,有经营高校餐饮的经验、特色鲜明并评价良好者优先考虑;
6.引进档口不得转包,否则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七、报名及答辩所需提交文件的内容
1.资质文件
报名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相关经营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答辩文件
答辩现场需提交服务承诺书、经营策划方案(经营特色、菜品种类、价格及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经营工作所需的后厨设施、设备材料投入计划;从业经历及经营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原件)。
八、引进程序
1.报名及踏勘时间:7月8日—11日(周六、日不休息)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第三餐厅二层办公室
3.答辩时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3:30时
4.答辩地点:校本部第一餐厅三层东侧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5.答辩要求:答辩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还应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参加答辩会,答辩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结果公示:7月14日---7月20日
7.咨询电话: 83952367、83952232